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欢迎您使用本公司生产的电动车!

电动自行车的保修规定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》的法律规定,参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【1996】53号文件精神,综合电动车产品的特点,本公司对产
品售后服务作出了具体规定,为了能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完善产品质量民事责任制度,请您妥善保存售后服务卡。凭卡及购车发票
可以到售车单位或售车单位指定的服务部得到相应的服务。请您用正楷字填写售后服务卡回执联寄回本公司存档。

一、保修须知
1、在您购车时,请当场验车调试,并有权要求销售人员提供有效票据和保修卡,以及修理单位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。
2、购车后,您应该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,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日常维护注意事项,若将电动车交给尚不了解使用方法的人使用,应予以
讲解,以免造成意外损坏。请不要将电动车交给未成年人、孕妇及手脚不便者使用。
3、用户按产品说明书正确操作使用后,自产品售出之日起一个月内,客户请到购车商店,我们会给您的爱车做一次免费的调试与保养。
4、您购车以后如有任何技术性问题需要咨询,请您拨打我们的免费服务电话:400-1130-888,我们将会有专业的技术人员为您服务。

二、三包范围
1、车架、前叉、把横、把立若出现自然开焊,脱焊、断裂现象,一年内予以更换。
2、中轴、飞轮、等传动性部件的热处理,工艺破损或断裂,半年内予以更换。
3、电机磁钢退磁、脱落、线圈短路、绝缘件老化、定子轴断裂、一年内予以换新。其他故障五年内予以维修。
4、控制器、充电器、显示仪表线路板、刹把、转把、三合一开关、三合一喇叭、报警器、转换器、助力器发生质量问题无法修复的,保质
期为半年(人为剪短引线插头,保质期内自行修理损坏除外)。
5、内胎在购车半个月内,由于砂眼漏气,明显的薄厚不均,无法正常使用的,给予更(修补的 除  外)。外胎一个月内发生开裂现象给予
更换。
6、天能、超威电池保质期电池出现极板损腐(断格)、漏液、外壳裂损或放电效率低于60%的予以换新或换备用(维护)电池。36V、48V 
10AH - 12AH从出厂日期至6个月以内换新,7至12个月换备用(维护)电池。48V、16AH - 20AH从出厂日期至6个月以内换新,7 至10
个月换备用(维护)电池, 2010年2月22日生产的计算。

三、保修原则   
1、三包范围以外的故障及三包期以后的主要零配件本厂仍负责修理,但酌情收费。
2、超"三包"期以后的废电池,必须回收,旧电池返回相关制造厂,以免污染环境。